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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台稠州村镇银行关于调整函证业务集中处理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提高我行函证业务办理集中度和办理效率,提升我行客户服务体验,我行自202358日起将函证业务集中处理机构由运营管理部调整为营业部,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一、函证受理方式

我行单位客户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通过邮寄或者跟函的方式申请办理银行询证函业务,不受理被审计单位直接提交的银行询证函。

采取跟函方式询证的,应同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介绍信或公函、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二、函证受理要求

(一)银行询证函格式应符合《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和《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文件要求,对于确定无需函证的项目,请将该项目或栏位用斜线划掉,不应留白。对《银行询证函(格式一)》及《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所列各项及附表格式不可修改。

(二)采用纸质询证函进行函证,询证函需加盖贵司预留银行签章(如多页需加盖骑缝章)。

(三)对于不符合银行询证函受理要求的来函,自我行与会计师事务所联系后3个工作日内未补充相关资料的,我行将对来函作退回处理。

三、服务收费

银行询证函手续费按照《江苏东台稠州村镇银行服务价格表》执行,后续价格发生变化时以我行最新公示的服务价格为准。

四、受理机构信息

受理机构:江苏东台稠州村镇银行营业部;

邮寄地址:江苏省东台市海陵北路222号;

收件人:函证业务办理岗;

联系电话:0515-85391959。

五、业务服务与投诉

如有疑问或其他服务问题,可向受理机构反映;投诉建议请致电我行客服热线0515-85391956956166

特此公告。

 江苏东台稠州村镇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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