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提升我行询证函业务的办理效率,我行定于2022年5月1日起询证函业务采取总行集中处理模式,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询证函受理方式
我行单位客户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通过邮寄或者跟函的方式申请办理银行询证函业务,不受理被审计单位直接提交的银行询证函。
采取跟函方式询证的,应同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介绍信或公函、经办人员身份证件原件。
二、询证函受理机构
我行辖属各网点的询证函均由总行负责集中处理,来函可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我行受理机构,受理机构信息如下。
部门 | 跟函及邮寄函证受理地址 | 联系方式 |
总行运营管理部 | 东台市海陵北路222号市政府西侧 | 0515-85391956 |
三、询证函收费
我行免收单位询证函手续费。
感谢您的支持,如有疑问,请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6166。
特此公告!